跳到主要內容區

學習輔導

 

  1. 定期召開各層級課程委員會,針對課程規劃與選課機制提出適切檢討。
  2. 各系以課程地圖做為學生修課指引,並訂定課程標準表與畢業相關規定公告於系網頁。
  3. 建置期中考預警與導師輔導機制。
  4. 以補救教學改善學習成效。
  5. 學生於校務行政系統中,可查詢已修畢課程與是否逹成畢業門檻,及畢業前尚待選讀之課程資訊。
  6. 實施三階段畢業資格預審制,應屆畢業生完成自我審查後,由導師針對需重補修學生輔導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