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學期 TA資格公告&聘用流程說明
110-1學期 教學助理資格公告與聘用流程說明
第一次公告日期:110年10月04日(一)
第二次公告日期:110年10月12日(二)
第三次公告日期:110年10月18日(一)
第四次公告日期:110年10月28日(四)
第五次公告日期:110年11月12日(五)
最後一次公告日期:1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TA資格通過者,請依下列表格步驟繼續聘用流程,未通過者,請見下方紅色分隔線向下說明。
步驟 | 完成日期 | 說明 |
1.TA列印聘用申請書 | 10/15 |
TA資格通過者,請於 10/15前送聘用申請書與契約一式二份至教學發展中心,本中心將依勞僱契約書進行加保。 【點此查看聘用申請與勞僱契約列印步驟(請使用Edge。TA資格尚未通過者,無法列印)】 |
2.參與培訓 |
10/06 ? 11/26 |
參加實體講座或教學助理線上研習課程自學合計滿6小時。 (1)實體講座:第一場10/06開放報名 (2)教學助理線上研習課程:10/18於數位學習網開放。 |
3.薪資請領 | 每月9日 |
每月依時程填寫工作日誌請領薪資: (1)教學助理需於每月9日前至校務行政系統輸入並送出工作日誌。 (2)教發中心於每月10日至系統審查工作日誌是否通過。 (3)教學助理於每月16日前列印出工作日誌一份送至教發中心進行薪資請領作業。 *有加保的月份才需要填寫工作日誌。 |
4.期末考核作業 | 11/26 |
符合兩個要件者,得核發教學助理證書: (1)累積實體講座或教學助理線上研習課程自學合計滿6小時。 (2)繳交學習輔導紀錄,填寫學習輔導紀錄時,撰寫內容與照片需與課程申請類型相符。 【學習輔導紀錄格式】 |
5.遴選優良TA | 12/15 |
初選:依參與培訓狀況與學習輔導紀錄內容,遴選出18名優良教學助理。 複選:初選成績排序前11名進行「教學助理成果發表」,發表日期為110年12月15日星期三。相關訊息將另行再通知。 獎勵:優良TA特優等1名:獎狀及獎金6,000元。 優良TA優等獎2名:獎狀及獎金5,000元。 優良TA甲等獎2名:獎狀及獎金4,000元。 優良TA佳作獎3名:獎狀及獎金2,000元。 優良TA有發表3名:獎狀及獎金1,500元。 優良TA同儕審閱獎1名:獎狀及1,000元等值獎勵品。 優良TA未發表7名:獎狀及獎金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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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過者,欄位說明如下:
1.未填寫TA基本資料:請點此線上填寫基本資料。
2.未參與TA期初培訓:為了解教學助理相關事務規定,參與期初培訓為擔任TA的必要項目。
尚未參與期初培訓者,請至數位學習網線上觀看【110-1學期TA期初培訓補課】影片。
步驟:登入中臺數位學習網/我的課程/110-1學期TA期初培訓補課(請在數位學習網內瀏覽,否則將無法產生觀看紀錄。建議使用Chrome開啟)。
3.未繳交資料:已線上填報學生名單,請學生繳交相關資料。
線上繳交【教學助理證件黏貼單(格式下載)】及【成績證明(研究生免附)】。
*上傳位置:https://forms.gle/43gSsvc8CB3qAA3G6
*成績證明可至校務行政系統自行截圖或檢附與課程相關之考照電子檔。
*外籍生需一併上傳【勞工保險外籍被保險人資料表(格式下載)】及【核准工作證明文件】電子檔。
4.未推薦TA:請學生完成上述第1~3項說明。
5.重複擔任至多兩門:請來電告知選擇哪兩門課程。
6.校內已擔任其他勞僱型工讀:多個勞動型之聘期不同、經費來源不同,勞健保及勞工退休
金核算及經費分攤困難,因此同一期間只得擔任一個勞僱型助理,請改聘其他學生。
7.上學期學習輔導紀錄未繳:請學生補繳學習輔導紀錄或改聘其他學生。
8.尚缺工作證明:外籍生需一併上傳【勞工保險外籍被保險人資料表(格式下載)】及【核准工作證明文件】電子檔上傳至:https://forms.gle/43gSsvc8CB3qAA3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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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發展中心 楊雅薇助理
電 話:04-22391647 ~ 6586
信 箱:500099@c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