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學期 補救教學申請資訊
113-1學期 補救教學申請說明
為落實學生課業輔導,協助低成就學習之學生,縮短其學習落差,提升學習效能,本中心自即日起開放教師及學生(教導者)申請學習輔導之補教教學方案,請依據各學習輔導方案之規範,提出申請。
一、學習輔導方案說明 :為實踐補救教學之精神,輔導學生有效學習,本中心學習輔導補救教學方案有二,詳見下方表格。
方案 |
教師補救教學 |
同儕補救教學 |
執行 |
由教師擬定課後輔導計畫並親授課業輔導。 |
由學生(教導者)擬定課後輔導計畫,並經任課教師或導師同意。 |
申請 |
學期間皆可申請 |
因學生(教導者)需加保勞保,請於 11/22日前提出申請,或經費用罄提早結束。 |
申請 |
1. 【點此線上填寫申請資料】。 2. 五分鐘後系統寄發申請表至填寫的信箱。 3. 列印出申請表經主管簽章後送教學發展中心。 |
1. 【點此線上填寫申請資料】。 2. 五分鐘後系統寄發申請表至填寫的信箱。 3. 列印出申請表、【下載證件黏貼單】、相關成績證明,經教師簽章後送教學發展中心。 4. 外籍學生(教導者)需另將【核准工作證明文件pdf或jpg檔】傳至v0100@ctust.edu.tw信箱。 |
審核 |
核定結果將以信件通知。 |
核定結果將以信件通知,經核定及簽署勞雇契約書後,始得請領工讀金。 |
輔導 |
1. 每次輔導結束後,需登入校務行政系統填寫輔導內容及照片。學生簽到表另送教學發展中心。 (1) 實體輔導:學生簽到表需受輔導學生本人簽名。 (2) 遠距輔導:學生簽到表可提供Teams出席紀錄或出席成員截圖畫面。 2. 依據本校教師評鑑制度「教師教學評鑑評量表」之計點標準,補救教學教師親自授課可計「教學輔導」點數2點/時,每學年至多採計20點,但需先向教學發展中心報准,並無支付鐘點費用。 |
1. 每次輔導結束後,需登入校務行政系統填寫輔導日誌及工作日誌,完成輔導內容及上傳照片。學生簽到表另送教學發展中心。 請務必先申請再執行,以免無法核發工讀金。 (1) 實體輔導:學生簽到表需受輔導學生本人簽名。 (2) 遠距輔導:學生簽到表可提供Teams出席紀錄或出席成員截圖畫面。 2. 核發工讀金183元/時。 |
二、同儕補救教學注意事項:
因應學生兼任助理需加保事宜,請於欲執行補救教學二個禮拜前提出申請,以利於聘用流程確實完成。
三、聯絡人:
教學發展中心/林心和助理/04-22391647轉6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