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學期 課程教學助理核定公告
一、核定課程與時數
111-1學期各課程核定工作時數
二、聘用TA注意事項
【重要】
1.配合計畫執行時間,請欲聘用之學生於10/12前完成聘用申請書及契約書繳交(請見下方三、聘用TA步驟說明),若未於期限內完成,將視同該課程放棄TA經費執行,本中心將統籌經費流用他處,以求經費運用最高執行率。
2.本校課程TA為勞僱型兼任助理需加保勞保,工讀金以168元/時計,加保期間依課程核定工作時數加保。
一學期工作時數於24小時以下(含) ,統一於 11/14~11/30加保;
一學期工作時數於25~48小時,統一於 11/01~11/30加保;
一學期工作時數於49~96小時,統一於 11/01~12/31加保;
一學期工作時數於97小時以上(含) ,統一於10/17~12/31加保。
3.勞保保險費用分擔比例為被保險人(學生)20%、投保單位(學校)70%、政府補助10%。
勞保分擔試算:校務行政系統/登入個人帳密/共用行政管理系統/助理系統/勞健保費試算。4.為鼓勵教師優先聘用身心障礙學生,本中心一學期保障三門聘用身心障礙學生之課程,一學期最低薪資為12,768元(76小時),亦即一學期核定薪資未達12,768元之課程,若聘用之TA具身心障礙者身分,則一學期薪資補足為12,768元,若原核定一學期薪資超過12,768元者,以原核定薪資計算。(依繳件優先順序核定)
5.TA加保期間,不得重複擔任校內其他勞僱型工讀。
/
三、聘用TA步驟
步驟 | 說明 |
9/23前 推薦教學助理 |
(一)TA資格: 1.擔任TA者需為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並修習過該課程,或已考取相關考照亦可。 2.一位學生至多擔任兩門課程的TA。 (二)資料繳交: 2.學生登入校務行政系統完成個人匯款帳戶設定。
3.線上繳交【教學助理證件黏貼單(word檔下載)(odf檔下載)】及【成績證明(研究生免附)】。 (1)外籍生需一併上傳【勞工保險外籍被保險人資料表(word檔下載)(odf檔下載)】及【核准工作證明文件】電子檔。 (2)成績證明可至校務行政系統自行截圖或檢附與課程相關之考照電子檔。 (3)上傳位置(需登入Gmail帳號):https://forms.gle/5ecX3aR6gLBS3neM7 (三)參與期初培訓(必要條件): 1.參與9/23星期五,13:10~15:00,線上TA期初培訓活動,以利了解TA相關職責與規定。 2.當天點此進入Teams線上會議室。請使用學校帳號登入(帳號:學號@365.ctust.edu.tw) (四)完成上述第(一)~(三)項後,本中心於9/29公告TA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與否。 (五)未參與9/23線上TA期初培訓者,9/29公告TA資格審查時,將一併說明補課方式。為避免延誤相關資料繳交,請儘量以9/23的活動優先。 |
TA資格通過者,10/12前繳交聘用申請書與勞僱契約 |
(一)9/29公告TA資格通過者,可登入校務行政系統列印聘用申請書與勞僱契約一式兩份,請課程教師與學生簽名後送至本中心。(TA資格尚未通過者,無法列印) (三)配合計畫執行時間,請欲聘用之學生於10/12前完成聘用申請書及契約書繳交,若未於期限內完成,將視同該課程放棄TA經費執行,本中心將統籌經費流用他處,以求經費運用最高執行率。 |
教學發展中心依照契約加保 | 本中心收到TA聘用申請書與勞僱契約書後,將依時程進行勞保加保作業,TA即可開始協助老師課程相關事務。 |
學期間 參與培訓講座 |
相關規定於期初培訓活動中說明。 |
每月2日 薪資請領作業 |
|
11/25繳交 學習輔導紀錄 |
|
12/14辦理 優良TA成果發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