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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來文公告

1.115年度「教育部表揚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推展貢獻獎」

旨: 檢送115年度「教育部表揚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所屬踴躍參與,詳如說明,請查照。
 
明:  
  一、 依據「行政院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及「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2023年至2026年)」辦理。
  二、 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構、學校、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特訂定「教育部表揚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期透過公開表揚及獎勵,肯定各界推動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之成果,深化民主、人權與法治價值,以落實民主深化與世代傳承,重點說明如下:
     (一)表揚對象: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學校、機構、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
     (二)參獎者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之傳播、推廣,對促進大眾思辨有具體長遠影響。
     2、從事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論述、調查、研究或出版,有創新卓見。
     3、開設或辦理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相關課程、教學、教材或著作,提升師生相關知能著有成效。
     4、建置、維護、開放或活化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相關設施,或於推廣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影響深遠。
     (三)表揚獎項及名額:
     1、終身奉獻獎:1名,獲獎者由本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30萬元。
     2、團體獎:10名,獲獎者由本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20萬元。
     3、個人獎:10名,獲獎者由本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5萬元。
     (四)資料繳交及期程:請於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寄至本部委辦學校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轉型正義教育多元推動專案辦公室)(112301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始完成自薦或推薦(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五)評選方式:由本部邀請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代表組成評選小組,以書面審查方式為原則進行評選;必要時,得進行面談、簡報或實地查核。
  三、 如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轉型正義教育多元推動專案辦公室)鍾岳珊小姐,連絡電話(02)2896-1000分機2907或本部承辦人洪詩婷專員(02)7736-7806。

 

2.「2026年第二十三屆現代生死學理論建構學術研討會──當代宗教生死觀與殯葬科儀對話」

旨: 本校舉辦「2026年第二十三屆現代生死學理論建構學術研討會──當代宗教生死觀與殯葬科儀對話」,敬邀貴校師生踴躍報名投稿,請查照。
 
明:  
  一、 旨揭活動日期:115年12月12日(星期六),活動地點:本校雲水居國際會議廳。活動日期與地點如有異動,依日後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二、 有意投稿發表者,請參閱附件之徵稿啟事。
  三、

本次研討會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view/ldstudies23,相關訊息將公告於研討會網站。

 

3.「115年教育部生命教育關懷與推廣短片競賽實施計畫」(含報名表)

旨: 檢送「115年教育部生命教育關懷與推廣短片競賽實施計畫」(含報名表)1份,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明:  
  一、 為勉勵學子藉由影像紀錄探索生命內涵,學習欣賞生命的豐富與可貴,深化生命教育推動效益與影響力,本校教育部生命教育中心(南華大學)辦理「115年教育部生命教育關懷與推廣短片競賽」。
  二、 競賽相關資訊摘述如下(實施計畫如附件1):
     (一)徵選主題:走出自己.看見微光。
     (二)參與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大專校院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學生,不分組。
     (三)徵件日期:公告日起至9月7日(星期一)23時59分前,完成網路登記、參賽資料填寫,並繳交短片參賽作品。
     (四)頒獎典禮暨首映會:預計12月結合「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頒獎典禮」辦理。
     (五)獎勵方式:
     1、短片作品獎勵:
     (1)金牌:獎狀及獎金新臺幣(以下同)8萬元,1名。
     (2)銀牌:獎狀及獎金4萬元,1名。
     (3)銅牌:獎狀及獎金2萬元,1名。
     (4)佳作:獎狀及獎金1萬元,2名。
     (5)評審特別獎:獎狀及獎金1萬元,1名至3名為原則。
     2、上述獲獎學生,函請所屬學校予以敘獎,指導老師由教育部頒發感謝狀。
     3、經初審通過進入決審之團隊,由承辦單位發入圍證明,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
     (六)出席頒獎典禮之入圍團隊將發給「入圍獎勵金」3,000元並酌予補助交通費,未出席者視同放棄獎勵資格。
     (七)為深化生命教育推展效益,亦請「115年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生命教育校園文化推廣與深耕計畫」受補助學校(附件2)及「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生命教育教學社群與課程發展實施計畫」受補助學校(附件3)推薦團隊報名參與。
     (八)活動諮詢事項,請洽教育部生命教育中心:
     1、聯絡人:游宗新助理、陳怡諠助理。
     2、聯絡電話:(05)272-1001分機8511、8512。
     3、電子信箱:lifeeducation@nhu.edu.tw。

 

4.「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要點」

旨: 檢送「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以下稱該館)115年7月22日藝演字第1150001724號函辦理。
  二、 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自115學年度起,更名為「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旨揭要點已報請教育部同意備查,並公告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country/);本網站名稱及主視覺後續將配合予以修正。
  三、 如有疑義,請洽該館承辦人潘國鈞先生(pan@linux.arte.gov.tw,02-23110574分機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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