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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6條發布令

旨: 轉知文化部修正發布「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6條發布令一案,請查照。
 
明:  
  一、 依據文化部114年8月25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430085993號函辦理。
  二、 檢附原函文、旨揭辦法修正發布令、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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