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定課程與時數
114-2學期各課程核定TA工作時數
(Excel檔)
二、聘用TA注意事項
1.本校課程TA為勞僱型兼任助理需加保勞保,工讀金以196元/時計,加保期間依課程核定工作時數加保。
一學期工作時數未滿20小時,統一於 5/1~5/7加保;
一學期工作時數於20~50小時,統一於 5/1~5/31加保;
一學期工作時數於50小時以上(含) ,統一於5/1~6/30加保。
2.勞保保險費用分擔比例為被保險人(學生)20%、投保單位(學校)70%、政府補助10%。
勞保分擔試算:校務行政系統/登入個人帳密/共用行政管理系統/助理系統/勞健保費試算。3.為鼓勵教師優先聘用身心障礙學生,本中心一學期保障三門聘用身心障礙學生之課程,一學期最低薪資為14,700元(75小時),亦即一學期核定薪資未達14,700元之課程,若聘用之TA具身心障礙者身分,則一學期薪資補足為14,700元,若原核定一學期薪資超過14,700元者,以原核定薪資計算。(依繳件優先順序核定)
4.TA加保期間,不得重複擔任校內其他勞僱型工讀。每位同學至多以擔任2個課程TA為限。
三、聘用TA步驟
| 步驟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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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前 推薦教學助理 |
(一)TA資格: 擔任TA者需為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並修習過該課程,或已考取相關考照亦可。 (二)資料繳交: 1.點此線上填報課程TA基本資料-教師填寫。 2.學生登入校務行政系統完成個人匯款帳戶設定。 (三)參與TA期初培訓說明以利了解TA相關職責與規定(必要條件): |
| 3/20 TA資格公告 |
資格通過TA,登入校務行政系統填寫聘用申請單、上傳檔案。 |
| 4/1前 繳交 紙本資料 |
繳交紙本 "契約書一式兩份",至教學發展中心(圖書館5F)。 |
| 教學發展中心依照契約加保 | 本中心收到TA聘用申請書與勞僱契約書後,將依時程進行勞保加保作業,TA即可開始協助老師課程相關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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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間 參與 |
相關規定於3月18日TA期初培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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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日 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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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繳交 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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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辦理 優良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