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第5點、第8點,自即日生效
主
旨:
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第5點、第8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
明:
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第5點、第8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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