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學期 課程教學助理核定公告

一、核定課程與時數  

113-1學期各課程核定TA工作時數

(Excel檔)

 


二、聘用TA注意事項  

1.本校課程TA為勞僱型兼任助理需加保勞保,工讀金以183元/時計,加保期間依課程核定工作時數加保

一學期工作時數未滿44小時,統一於 11/01~11/30加保;

一學期工作時數於44~89小時,統一於 11/01~12/31加保;

一學期工作時數於90小時以上(含) ,統一於10/18~12/31加保。

2.勞保保險費用分擔比例為被保險人(學生)20%、投保單位(學校)70%、政府補助10%。

 勞保分擔試算:校務行政系統/登入個人帳密/共用行政管理系統/助理系統/勞健保費試算。

3.為鼓勵教師優先聘用身心障礙學生,本中心一學期保障三門聘用身心障礙學生之課程,一學期最低薪資為13,725元(75小時),亦即一學期核定薪資未達13,725元之課程,若聘用之TA具身心障礙者身分,則一學期薪資補足為13,725元,若原核定一學期薪資超過13,725元者,以原核定薪資計算。(依繳件優先順序核定)

4.TA加保期間,不得重複擔任校內其他勞僱型工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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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聘用TA步驟   

步驟 說明

9/27前

推薦教學助理

(一)TA資格

1.擔任TA者需為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並修習過該課程,或已考取相關考照亦可。

2.一位學生至多擔任兩門課程的TA

(二)資料繳交:

1.點此線上填報課程TA基本資料

2.學生登入校務行政系統完成個人匯款帳戶設定。

 

3.線上繳交【教學助理證件黏貼單(word檔下載)及【成績證明(研究生免附)】。

(1)外籍生需一併上傳【勞工保險外籍被保險人資料表(word檔下載)】及【核准工作證明文件】電子檔。

(2)成績證明可至校務行政系統自行截圖或檢附與課程相關之考照電子檔。

(3)上傳位置(需登入Gmail帳號):https://forms.gle/bSy6bvVSmBjEXG4f9

(三)參與TA期初培訓說明以利了解TA相關職責與規定(必要條件):
日期:113年10月9日
時間:13:30-15:30
地點:團體視聽教室(圖書館5樓)
報名連結https://reurl.cc/bYxEj6
*若當日無法出席,請於tronclass進行補課!!
路徑:113-1學期教學助理TA-教材-期初培訓

(四)加入113-1學期教學助理群組
TA群組
https://reurl.cc/34mY29 (TA訊息公告)

 

(五)完成上述第(一)~(四)項後,本中心於 10/11(五)公告TA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與否。

TA資格通過者,10/16前繳交聘用申請書與勞僱契約

  (一) 10/11公告TA資格通過者,可登入校務行政系統列印聘用申請書與勞僱契約一式兩份,請課程教師與學生簽名後,於10/16前送至本中心。(TA資格尚未通過者,無法列印)

(二) 聘用申請與勞僱契約列印步驟(word檔)

教學發展中心依照契約加保 本中心收到TA聘用申請書與勞僱契約書後,將依時程進行勞保加保作業,TA即可開始協助老師課程相關事務。

期間

參與培訓講座

相關規定於10月2日TA期初培訓說明。

每月2日

薪資請領作業

11/27繳交

學習輔導紀錄

12/18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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